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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我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2020-04-15 编辑:胡一鸣      浏览次数:

一、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退役士兵报考者,按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等《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 〔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核

1.采集信息及填报志愿:安徽省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考生于416-22日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我院的一个招生专业。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2.信息确认:考生可于514日之后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的“专升本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如为退役士兵须上传“退役士兵证”正页,如为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须上传“获奖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3.缴费: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交费,报名费120元,信息确认通过的考生请于522日前在我院“专升本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重新填报志愿考生缴费另行通知),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4.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考试前三天登陆“专升本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注:专升本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总分600分。

(二)考试组织

1.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

2.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考试方案;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录取;规范开展招生宣传;调查处理违规违纪等工作;

3.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学院纪检办公室监督。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1.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2.命题:公共课实行联考,按照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的原则进行;专业课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命题教师从命题专家库中抽调,专业课命题范围以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查分查卷,查分查卷仅限于漏改、漏统、错统,对于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分查卷范围。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免试

1.免试

1)条件: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免试直接入学;

2)申请:考生填报志愿后须登陆我院“专升本系统”进行信息确认,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

2.免笔试

1)条件: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免笔试。

2)申请:符合免笔试范围的考生,填报志愿后须登陆“专升本系统”信息确认通过资格审核后缴费,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3)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录取: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考生原则不超过本专业总计划的20%

(二)录取

1.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录取。

2.成绩排名:考生成绩排名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课总分成绩仍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若仍相同按照以上单科顺序,先主观题后客观题进行排序。

3.确定合格线:依据招生计划,生源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按照总分划定合格线,不设单科线。

4.录取程序:第一,确定合格名单;第二,录取顺序:首先,录取免试及免笔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其次,录取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最后,录取线上合格考生。

5.计划调整:为确保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若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或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时,将该专业非单列计划调整至单列计划;若某一专业无退役士兵报考或该专业退役士兵计划未完成时,单列计划数调至该专业非单列计划;在某一专业合格考生录取完毕后仍有未完成计划,将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

6.调剂:在录取和计划调整等环节结束后仍有计划未完成时,我院将统一发布调剂公告,进行院校间调剂,接受专升本报名且未被录取的相同或相近报考考生调剂(相近专业调剂:软件工程接受计算机类和自动化类的专业调剂;财务管理接受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和工商管理类的专业调剂;旅游管理接受旅游管理类专业调剂;电子商务接受电子商务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的专业调剂),调剂以考生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分成绩为准,在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上述(二)2条款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7.公示:经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一周后,学院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1.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一)学籍学历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

    (二)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三)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均为11000/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00/年。

    十、其他须知

    (一)报到与入学

    1.新生报到: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我院报到,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不能按时毕业或报到时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身体健康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负责解释。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高[2020]2 号文件精神,学院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院举报电话:0553-577151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3.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院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53-5771509

    监督电话:0553-5771511

    (二)学校网址:

    https://wjcollege.ahnu.edu.cn/

    招生咨询QQ 群:980574485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