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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2014-05-23       浏览次数:

一、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严格按教育部、省招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实行“学院负责”的录取体制。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由学院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

4、录取方式和办法:

(1)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2)学院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取电子档案。

5、录取:

(1)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原则上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在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单科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2)英语专业:考生须有英语口试成绩且为中等以上;英语单科成绩控制线按所报第一志愿英语单科成绩的120%划定后,按照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按安徽省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使用我院的专业测试成绩。已通过专业测试的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6)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体检标准,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审核。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颁发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    邮 编:241008                  

电 话(传真):0553-5773139     E-mail :wjxyzsb@163.com

网 址:http://wjcollege.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