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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评选和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办法
时间:2010-04-20       浏览次数:
    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项目和比例:
(一)凡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并颁发一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5%评选。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颁发二等奖学金或三等奖学金:按学生数的12%评选。(在实际评选中二、三等奖学金比例分配以校发文件为准)。
(四)单项奖:设学习进步奖、文体活动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工作奖、劳动卫生奖、科技活动奖,按学生人数的10%评选,每个单项的评选比例不超过2%。
(五)品学兼优毕业生: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爱集体、爱劳动、讲诚信;综合测评德育积分85分以上。
2、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智育积分80分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课外体育锻炼每学期出勤率均在90%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优秀学生干部需具备三好学生条件,智育积分75分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具备三好学生标兵的条件。
2、积极从事社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三)单项奖:
1、学习进步奖: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进步显著,且各门课考试成绩平均分70分以上。
2、文体活动奖: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在校级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奖者。
3、精神文明奖: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开展的创“十无”、“十佳”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受到县级以上单位表彰者。
4、社会工作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成绩显著者。
5、劳动卫生奖:热心于公益劳动并积极参加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各种劳动活动,在劳动活动(含劳动课)和卫生创建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科技活动奖: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报纸发表学术论文者;发明创造经有关专家鉴定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单位组织的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四)品学兼优毕业生:
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度不得评优:
(一)考试(考查)课成绩有不及格者。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守诚信者。
(三)在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
(四)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警报以上纪律处分者。
(五)所在宿舍未达到卫生宿舍责任者。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工作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在学生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班级测评组依据获奖条件,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依次排名,按照规定的比例,广泛征求意见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登记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单项奖的评选,班级测评组根据获奖条件,确定获奖名单,向全班学生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填写《单项奖登记表》,报上级部门审批。
(四)基本步骤:班级测评组根据标准和指标确定初步名单在班级公示→系部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院党委审批。
五、表彰奖励:
(一)综合测评总分居班级前3%的学生授予“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担任学生干部的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总分居班级前12%的学生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担任学生干部的可授予“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二等或三等奖学金。
(二)授予“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在国家就业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推荐就业。
(三)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宣传栏刊登光荣榜。
(四)获奖个人填写的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组织领导:
评优评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系一定要加强领导,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宁缺毋滥。系要成立评审工作领导组,负责本系评优评先的组织、领导和审批工作。
七、本暂行规定自2009年起执行。
八、本暂行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